会计人员核算员工取暖费做会计分录时,可分两种情况:
1、企业为需要取暖的职工发放现金或实物等补贴,做账时记入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
2、企业用自己的取暖设备,做账时计入管理费用科目核算。
企业支付员工取暖补贴的会计分录:
计提时: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制造费用——暖气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
支付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
发放范围:机关、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城市低保户、农村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
取暖费标准:
1、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每人每个取暖期的取暖费标准由现行标准分别提高到:省级1550元,厅级1100元,处级950元,科级及以下800元。
2、城市低保户每人取暖费标准由现行标准提高到600元。
3、农村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每户取暖费标准由现行标准提高到200元。
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市职工采暖费补贴办法的通知》(大政发〔2019〕15号)规定,职工按照本办法规定标准取得的采暖费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本办法规定标准的部分,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年的采暖费免征限额计算=140平方米*28元/平方米*70%=2744元
超过的部分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采暖费补贴”、“公务用车补贴”和“通讯补贴”在客户端-正常工资薪金-“本期其他扣除-其他”中填写。